南科管理局的採購分為工程、財物及勞務三項,供應商、承包商與商業夥伴選擇,均依據「政府採購法」相關規定公開招標,投標案全部皆要進行資格篩選,若有任何公告違反情事發生,則不予採用;除共同供應契約允許採用地緣較近之廠商外,不會限制或特別遴選當地廠商,環工中心、再生中心及高雄污水廠自行委託民營之部份則依公司營運模式辦理。
採購契約依「政府採購法」及「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」規定辦理,應於合約中載明符合勞動基準法有關人權之條款,管理局2019年度工程採購案43件、勞務採購案106件、財物採購案35件,得標廠商100%為臺灣當地廠商,當地供應商採購金額約5,473,433,239元。
南科管理局透過上游各類供應商所提供之服務,結合管理局自身整合與媒合能力,為園區廠商創造永續經營之利潤。與此同時,我們回饋社會群體,與南科管理局價值鏈夥伴共享共榮。
南科管理局每月均針對園區內營建工程現況進行巡查,檢視工區是否符合「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」各項規定,並規劃「營建工地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查核表單」,若與規定內容不符之情形,即當場告知施工單位配合管理辦法改善,並進行後續複查。
工區查核作業可有效減少營建工程因違反「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」而遭受裁罰的情形,並可減少工區揚塵或造成周邊路面污染等影響。2019年台南園區公共工程及廠商工程共計16處,總查核次數達120次;高雄園區公共工程及廠商工程共計6處,總查核次數達46次。